党员干部能利用互联网开淘宝店、微店等卖工具吗?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划定,“违反有关划定从事营利运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取消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列出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第八十八条中的“有关划定”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划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运动问题的通知》等。这些划定中不得经商、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其实,对公务员,《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划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加入营利性运动”。